御兽修仙录青砖绿瓦,陌上花开香染衣;朱门紫殿,素手摘星霓作裳。-小香家书屋

青砖绿瓦,陌上花开香染衣;朱门紫殿,素手摘星霓作裳。-小香家书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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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书名:农家宝贝
2.章节:222章完结
3.大小:694KB
4.售价:3.99
正文
简介:
青砖绿瓦,陌上花开香染衣;朱门紫殿,素手摘星霓作裳。
走在路上一不小心掉下水道摔死了,醒来发现穿越成了农家女儿,爹是秀才,娘亲温柔,哥哥腹黑,姐姐泼辣,小弟听话,我是家中的大宝贝。
带着爹娘奔向幸福生活,顺带一个死皮赖脸要跟着的拖油瓶。嘿嘿嘿~
作品标签: 轻松、米虫、魂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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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穿越了?(1)
深夜的大马路上,一个女人在拎着包在狂奔,突然响起了一阵音乐“手牵手,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,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练成线”,她赶紧掏出手机,接了起来,“喂,姐别催了,我马上就到家了。啊……”一声惨叫之后,路上已经没有了人,悄无声息。只有一只包静静地待着地上。
疼,脑袋一阵阵的快要炸裂的疼,身上也有那种快要炸了的感觉。此时脑海里面一团浆糊,好像塞满了东西,难受极了。凌语拼命地想睁开眼,可大脑却不听她使唤。
挣扎了好一会,凌语才感到了一丝清明,但还是睁不开眼睛。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拿棉球给她擦拭着已经干裂了的嘴唇,凌语感觉到了水,就拼命地吸食。
没坚持一会她就又睡了过去,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,梦里出现了一个小女孩的一生。那个女孩也叫做凌语,小名叫三宝,家里人喜欢叫她宝贝。
她家有父母,哥哥,姐姐,还有一个弟弟,再加上她一共六个人。爷爷奶奶跟着大伯住,大伯家里有两个哥哥,一个已经娶媳妇,还有一个仍在上学。有一个姑姑嫁到邻村去了,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。
全家人都很疼她,虽然家里不是很富裕,但是也尽量都满足她的要求。因为知道家里不是很好,所以她从小就很懂事,虽然被宠着,但也没有养成什么坏习惯。
她看到家里没有材火了,就自己跑去后山捡树枝,结果不小心从山上滚了下来,到了家里人才发现她不见了,出门找她,找到她时,她已经昏迷很久了。
她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,直到凌语出现,那个女孩已经死去了,现在这个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凌语,凌语醒来后就直直的盯着房顶,傻傻的愣了好久,才接受了这个现实。
她已经在二十一世纪死了,所以穿越到了这里,成为了这个已经死去了的小孩,还好她也叫凌语,不用改名字。如果用了二十几年的名字,突然要改了,还是很不习惯的。
房顶缝隙里映射下来的暖阳,让凌语感到无比的舒适。她都快睡着了
凌语在现在只有一个姐姐,父母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出车祸走了,是姐姐把她养大的。凌语很想姐姐,如果姐姐知道她死了,不知道会怎么样。
凌语很想打死那个偷窨井盖的贼,如果不是他偷走了窨井盖,她也不会掉下窨井摔死。姐姐也就不会伤心,想到这,她就恨得咬牙切齿。
可是凌语现在已经重生到了古代,也回不去二十一世纪了,现代的那些努力与不甘终究是在时空洪流中慢慢消散,如今留给她的只有纪念了。
活在当下,即使会有不甘等负面情绪。但是凌语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。建设一个真正属于她的小世界,也愿意为这带着孝心的小女孩活着。而且梦中的小女孩,也拜托她照顾她的爹娘。
凌语头越想越痛,于是她静下心来,理了一下大概情况。
“凭借我的聪明才智,我一定要让家里过上好日子。”
凌语坚定的在心里默默地说着。
“以后我就是凌家的女儿,凌语。”
此时木门被推开了,一个温柔的妇人从外面走了进来,凌语知道这个就是自己现在的母亲刘氏了。其实母亲很年轻,但是因为常年劳作,所以看起来比其他人衰老很多。
“宝贝,感觉怎么样了,有没有好点?如果不是家里穷,就可以给你请大夫了”
刘氏说着就留下了眼泪,女儿伤成这样,却只能在家躺着,连药都买不起,只能等丈夫上山采药回来,她就觉得格外地心疼,可是又无可奈何。
“娘,我已经好很多了,没关系,不要伤心了。”凌语看到刘氏在哭,却也没有办法,只能笨拙的安慰着,还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。可是脸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,她赶紧放下笑脸。
刘氏看到女儿为了自己迁到了伤口,心急如焚,赶紧让她不要动了,还去给她倒了杯水,小心地给她喂着。凌语看着刘氏的一举一动,觉得心里异常温暖,从十二岁没了父母,虽然有姐姐的照顾,但还是缺少母爱。
刘氏刚好填满了凌语的心,凌语暗自发誓,“一定要好好照顾刘氏,她是她心里的一千温暖”。
“那你再睡会儿。”
刘氏轻声细语且带着沙哑的声音,一直环绕在兰心的耳边。让她温暖陶醉,不知不觉凌语又进入梦乡了。
第2章 穿越了?(2)
等到凌语醒来,已经到了傍晚,小弟凌洛已经坐在床边等着姐姐醒来,看到姐姐醒过来了,他的眼睛笑得眯成月牙。
“姐姐,你都睡了好久了,我喊你你都不起来”
凌语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之前带着小弟出去玩的场景。她明白了小弟是想跟她出去玩呢。
“小弟,等姐姐好了,就带你出去玩,好不好?”
凌洛听到姐姐答应带他出去玩了,十分开心,兴奋地直拍手。
这时二姐从外面进来了,手里还端着一碗粥。说是粥,实际上里面也没有多少米粒,但是这在村里已经算好的了。二姐扶着她的头,用勺子喂着她,一口一口地喝完。
二姐叫凌薇,十一岁,长得可漂亮了,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美女,可是因为家里穷,所以到现在都还没用定亲。喜欢她的人不少,但是他们父母都嫌家里穷,不愿意让他们娶二姐。
在凌语昏迷的日子里,凌语经常感觉到有人在拿布给她擦拭身体,换衣服。凌语知道就是二姐这样做的,以后要好好对二姐。
“二姐,等我好了,我一定要出去好好玩玩”凌语拉着二姐的袖子撒娇道。
“好,你想玩多久都可以”二姐摸着凌语的头回答道。
二姐陪着凌语说了一会话,凌语觉得头又开始疼了,就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。
等她再次醒来已经到第二天了。
凌语在床上躺了几天,实在熬不住了,太无聊了。就央求二姐让她下床走走,凌薇熬不过他,就扶着凌语在院子里走了几圈。
凌语来古代这么久,才第一次出来,看到什么都好奇,死活不肯进屋。凌薇没办法,只好给她搬了个板凳,让凌语坐在院子里。
因为第一天开了先例让凌语出来了,凌语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每天都要出门逛两圈,才肯罢休。
然后搬个小板凳自己一个人安静地坐着,看着院子里的鸡奔跑,看着小弟蹲在菜园子里捉虫子,还看着地上的蚂蚁搬食物。
兴趣来了还会捉几只蚂蚁,放在手心里看着他妈跑得团团转,自己在那里傻笑。
日子一晃来到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,经过这一个月的打探,凌语已经知道了一点信息,但是多少觉得有点匪夷所思,因为这是一个架空的朝代。
在中国历史上是没有这个国家的,所以以前学的那些历史在这里一点都用不上。这个朝代叫做轩辕王朝,至于皇帝姓甚名谁,也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会知道的了。
现在所在的地方是在轩辕王朝北部的缘关城下属的缘县凌家村,村里有一百多户人家,大多数人家姓凌,也有一些外来户,但是族长是凌家的。村里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,没有什么排外的心思,所以各家关系都还是挺不错的。
只是有一点让她十分抑郁,原来的凌语虽然才七岁,但是看着黑黑瘦瘦的,这也就算了。吃的不好可以后天养回来,但是先天长得丑怎么弄啊?不要有二姐凌薇那么漂亮,至少也要清秀点吧,可是到现在还一点都看不出来有好看的地方。
凌家的基因不错,二姐漂亮,小弟俊秀,大哥儒雅,娘亲虽然看着显老,但也是个美人,连爹爹都帅帅的。可为什么到了她这就变成了这样,难不成基因突变了。
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养,凌语的身体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。
“宝贝起床啦”看到凌语出来,刘氏喊了一声。回身跟凌薇说“二宝,早饭为你妹妹炖一个”说完就继续抱着食盆喂那些饿的咕咕叫的鸡。
“暧”凌薇赶忙应了一声,摸了摸凌语的头,面带笑容,“今儿母鸡下蛋了,我觉得娘肯定辉耀给你煮一个,所以早就放进锅里了。等着,我去你拿去。”说完就走向了厨房。
来到这里一个多月,才吃过两吃肉,还都只有一点点,这还是刘氏勒紧裤腰带省下来的。给凌语补身子用的的,买的都是肥肉,能炸出油来。炸出来的油能烧菜带点荤腥味。
真好,有鸡蛋羹可以吃了,终于又能有点荤腥了。凌语开心地直笑,刘氏看到凌语这么开心,感觉很心酸。
凌家的早餐很简单,就是很稀很稀的糙米粥,加上一点自己家腌的咸菜,偶尔会有几个窝窝头,今天为了她还特地加了一碗鸡蛋羹。
“喏,小妹,快点吃吧”
凌薇把炖的水汪汪滑嫩嫩的鸡蛋羹端了上来,推到了她的面前。
第3章 识字(1)
这时凌语就听到对面一阵咽口水的声音,才三岁的小弟凌洛很明显地咽了咽口水,但是还是懂事地道,“三姐,快吃吧。吃完你的身体就会好了”听着小弟咽口水的声音,凌语无法再自己一个人若无其事地吃着。
凌语挖了一勺蛋羹放进了小弟的碗里,“小弟,快点吃吧”看着小弟凌洛一脸纠结的样子,凌语就止不住心酸。三岁,不管在古代还是现在都是最护食的年龄,可是自己的弟弟已经如此懂事了。
“你姐给你吃的,你就快吃吧。”刘氏忍着快要留下来的眼泪,对凌洛说道。都是她没有本事,不然也能去镇上做点活,增加点额外收入了,现在只能让孩子们陪着她受苦。
凌洛很开心,慢吞吞的吃着蛋羹,嚼了几下,已经快没了还是含在嘴里,不愿咽下去。
吃完饭,凌语搬了个小凳子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,早上的阳光一丝一缕,照在身上暖洋洋的,她开始思索自己的赚钱大计。
现在本钱只有几文钱,还有家里的几只鸡鸭,除此之外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。爹爹在大户人家里帮工,一个月也就只有几百文,在村里已经算多的了。但是用钱的地方也多啊,要交大哥的束脩,还有在镇上租的小院子的房租,再刨除父子二人的吃喝,笔墨纸砚的银子,基本上剩的也不多了,还要给爷爷奶奶几十文生活费,就所剩无几了。
“娘,咱家多种点菜吧”
凌语从小在城市长大,对种田这些一窍不通,但是不代表她不会做,前世的她可是一个吃货,不仅会吃还会做,也喜欢自己创造菜,各种菜系,糕点,中西式,都难不倒她。
快到中午的时候,凌子河带着凌宸抄着小路归来,看到门口张望的凌语一笑,抱起她亲昵地道,“宝贝是出来接爹爹的吗?”
“恩。”凌语有些不自在的点点头,爹不是个重男轻女的,对女儿也很疼爱,每次回家都要给她带一些小玩意儿。
“三妹,身体好些吧?”
大哥凌宸已经十五了,身量很高,看着比较瘦弱,脸色白净,但是凌语知道他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农忙时候家里的地大半都是他侍弄的。
“恩,大哥。”
凌语打着招呼,“二姐一早儿就把我喊起来了,说今天爹回来。

“你这个小丫头,爹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桂花糕了。”
“哇,谢谢爹爹。”虽然已经不是小孩子了,但凌语还是很兴奋的回答。
凌语在凌子河的怀里撒着娇,多久没感受到父爱了呢?自从父母走了,除了姐姐,就再也没有人关心她了。
眼瞅着到了中午,太阳已经高悬在头顶,照的凌家的小院子暖洋洋的,凌语在院子里蹦蹦跳跳的玩耍,还拉着大哥凌宸一起踢毽子。
毽子做的很简陋,就是三个铜板叠加在一起,上面串了几个野鸡毛,不过看上去还算漂亮,为了让自己的小身板更加灵活,她自从能起身之后,每天都会做做运动。
凌子河如今也就刚过而立之年,因为早年念书,后来去帮工也不常务农,看着面容白皙,举止沉稳有度,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农村人。
凌语知道凌子河念过书,学问还不错,就想要学写字。“爹爹,宝贝也想习字,大哥,二姐都认识字,我也不能丢人啊。”
装小孩真累,凌语心里暗暗叫苦,已经长得这么丑了,不能再做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啊。
凌子河听了觉得十分新奇,以前他也想交自家丫头习字的,结果她看到自己就躲。久而久之,他也就算了,反正女儿家的,也不用考秀才,不学就不学吧。今天她居然转性了,主动要学了。
“是吗?我们宝贝怎么转变想法了?”
“家里除了小弟都识字,我可不能拖大家后腿,我可是爹的闺女啊。”
“那你学了可要坚持下来啊,不能半途而废的,不然爹爹可要生气了。”凌子河严肃地对凌语说道。
“嗯嗯,我一定会坚持到底的。”凌语保证到。
凌子河在泥土地上用树枝做笔,写了几个简单的字。
这个时空的文字和凌语原来二十一世纪的文字竟然是一样的,只不过都是复杂的繁体字而已,不过难不倒她,因为她已经二十几岁了,能说能写,并不是特别复杂的字基本没问题。
总不能换了个地方就不会写字了吧,那也太丢二十一世纪人的脸了。不奢望在古代有多大的成就,至少要留下点存在过的痕迹吧。
第4章 识字(2)
见凌语学的很快,一旁看着的凌子河也很诧异,女儿竟然如此聪明,当初凌宸开蒙的时候,这几个字可是学了好几天的。凌子河怕凌语只是当时记得过后就忘,就把字跳着问了好几遍,结果凌语还是答的丝毫没有差错,这让他感到十分欣慰,心里想着以后得多交点知识给她,让凌语好好学下去。
农家在一般只有两顿饭,农忙的时候才是三顿,一般第二顿饭都是下午辰时左右吃,开始的时候凌语晚上都会饿的肚子咕咕乱叫,只能靠喝水充饥,但是半夜又经常起夜,折腾的自己的二姐也睡不好,现在她已经很习惯了。
娘亲刘氏做农家菜很有一套,特别好吃。她从自家院子摘了一些快老了的豆角,里面的豆子已经长的大大的,切了几个土豆,加水和大酱炖着,快熟的时候就加点蒜末,又在锅边贴点玉米饼子,从厨房就传来一种香气。
这个世界没有什么高科技产物,只有那些最基本的农作物,土豆,红薯之类的。因为爹爹凌子河回来了,娘亲特地多抄了一盘菜,鸡蛋加上番茄,在农家已经算很好的了。
在村里最宝贵的就是鸡蛋了,平时谁家有个什么事情,出礼送的都是十到十五个鸡蛋,去镇上一个鸡蛋可以换一文钱呢,所以鸡蛋谁家都舍不得吃,都存着等以后换钱呢。
娘亲刘氏给了凌语五文钱,让她去村头买点二两酒。一两酒两文钱,剩下的一文钱给凌语当零花钱买点吃的。让她买点糖吃,一文钱只能买一个很小的糖块,村里的孩子都是慢慢舔的,生怕它吃完了。
凌语不是真正的小孩,所以也不需要买什么糖吃。凌语把爹娘给的钱都藏起来了,放在一小盒子里,然后埋在了她睡觉的屋子里。
她存到现在也只有少少的七文钱而已,什么都干不了。
晚餐虽然没有肉,但已经是凌语最近吃的最丰盛的一餐了。平日里家里只有娘亲、姐姐和小弟的时候,基本就是一个菜,好的时候会有一碗汤。菜都是自家种的,纯天然绿色食品,吃的特别放心,也很好吃。不用像现代随时会担心吃到人造蔬菜。
“来,宝贝今天学了不少字,爹爹奖励一块鸡蛋。”说着凌子河就夹了一块鸡蛋放到了凌语的碗里。自己却只吃番茄。
看到兄妹几个人都看着自己,凌语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。“小妹快点吃,我在学堂里也能吃到鸡蛋。”大哥凌宸说话了,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字,却化解了凌语的尴尬。
凌语也就不矫情了,都是自家人,也没人会看她的笑话。她把鸡蛋一分为二,一半放到了小弟凌洛的碗里,“小弟也吃,我们一起吃。”凌语笑眯眯地说着。
“嗯,我们宝贝也懂事了啊。”娘亲刘氏欣慰的点了点头,刘氏又给二姐凌薇和大哥凌宸,各夹了一块炒鸡蛋,“大家一起吃吧,够吃的。”
凌子河吃了几口花生,又喝了一口酒,劣质的白酒度数也并不高,但是进到胃里仍旧暖暖的,这个地方冬天的时候特别冷,村里人有钱没钱的都好这么口儿。
“他爹,一会吃完饭去大哥家给爹娘把这个月的赡养费给了吧。”娘亲刘氏对凌子河说到。虽然分了家,但是凌子河和大哥凌子江之间的关系还是特别好的,两家也经常走动,互相送点东西之类的。刘氏和大嫂李氏之间的关系也很好,完全没有妯娌之间的自私嫉妒等想法。
大伯凌子江家里情况比三弟凌子河好很多,因为大伯家的大堂哥已经成亲了,现在在外面做活,大堂嫂在家帮大伯娘干活。二堂哥也已经十五岁了,和大哥凌宸同岁,已经在议亲了。
“我好久没有看到爷爷奶奶了,带我去嘛。”凌语对凌子河撒娇到,凌语很喜欢奶奶。
奶奶莫氏很温柔,凌语躺在床上的一个月里,奶奶还来看过她几回,每次来都带了好些吃的,可惜凌语身体还没好,不能吃。
凌语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奶奶莫氏了,所以很想她。就在缠着爹爹凌子河带她去大伯凌子江家里。
“去吧,也不好空着手,把爹爹买给你的桂花糕分一半带过去吧。”娘亲刘氏说到,说着她就进屋去吧,桂花糕拿了一半出来,给爹爹凌子河拎着。
“走喽,走喽,去看爷爷奶奶喽!”凌语很兴奋,终于可以看到爷爷奶奶了。
第5章 看爷奶
凌语拉着凌子河的手,走出了门。大伯凌子江家在村东,凌语家在村北,离得不是很远。
凌语和爹爹凌子河走在村里的路上,一路走,一路聊天。两人说说笑笑,很快就到了凌语大伯家的院子,院门打开着,大堂嫂莫氏正坐在院子中央洗衣服呢,看到他们进来招呼道“二叔你们来了啊!”
说着便站起了身来,用手在衣服上抹了抹,对着屋里喊了两句,“爹娘,我二叔带着凌语妹妹过来了。”
不一会儿,从屋子里出来了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,和凌子河长得很像,不过他更黑一些,更像庄稼人。这应该就是大伯凌子江了吧,一旁站着的身材娇小的妇人就是大伯娘李氏,她也比自家娘亲刘氏要黑上好多。
“三宝也跟着来了啊,刚刚你奶还在念叨你呢,说道什么时候去看看你嘞。”大伯娘李氏摸着凌语的头说道。
说着便拉着凌语进了屋,大伯家爷爷奶奶睡一个屋,是中间的正屋。旁边两侧各有两个屋子,右侧大伯和大伯娘住一间,还有一间放杂物;右侧则是两个堂哥的屋子。房子已经很老了,
进了正屋,爷爷凌种正坐在炕上抽旱烟,看到众人进来,才抬起头来。慢悠悠地说道“老二带着三宝过来了。”
“爹,我是过来送银子的,正好宝贝也想过来亲爱看看你们,就一起带过来了。”“爷爷,我还带了桂花糕给你吃呢,可好吃了。”凌语说着便把手里的油纸包递了过去。
“好好,我们三宝有心了,这是三宝的孝心啊。”爷爷凌种已经五十多岁了。头发都白了一大半,看起来很慈祥,看到凌语撒娇,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道缝,夸赞道:“三宝,快去看你奶奶,她这几天一直在念叨你呢。”
“嗯嗯,我这就去。”凌语拿着一块桂花糕跑到里间。奶奶莫氏听到他们的声音已经坐起身来了,“来来,三宝快给奶奶看看,是不是瘦了,还没补回来。下次可不能乱跑了啊。”
“我知道了,奶奶,以后我不乱跑了。奶奶,吃桂花糕,我爹买的。”凌语吧桂花糕举到奶奶莫氏的嘴边,莫氏咬了一口,又香又软,格外好吃,莫氏对着凌语连连夸奖。
吃完了桂花糕,天色已经晚了。本来凌语还不想走,但是看着奶奶困得都快流眼泪了,还硬撑着陪她说话,就乖乖地去找爹爹凌子河了。凌语跟着爹爹凌子河回家去了。
临走时还被大伯娘李氏塞了一篮子鸡蛋,其实篮子也不大,里面就十几个鸡蛋。但是在农家鸡一天也就生一个蛋,十几个也要存十几天呢,还要家里人不能吃才行。爹爹凌子河不愿意收,但是大伯娘死说活说非要爹爹带回去,说是给凌语补身体的,凌子河也不能和嫂子在门口推搡,只得收下了,把这份人情记在心里了。
“小妹回来了啊。”二姐凌薇看到凌语回来就喊了一嗓子,“爹爹这一趟收获颇丰啊,肯定是大伯娘给的吧。”
“嗯,你大伯娘说三宝摔伤了,要补补,这是给她补身体用的。”凌子河也挺为难的,大哥家存下这么多鸡蛋也不容易,还要给凌语爷爷奶奶吃,现在被他拿回来了,他家还够吗。
凌薇看到自家老爹那纠结的脸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。赶紧把篮子拿过来,“爹爹,小妹的身体还没好,正是需要补补的时候,下次我们在多送点东西给大伯家吧。”
听到凌薇这么说,凌子河也就不再纠结了。让凌语凌薇两姐妹赶紧洗洗睡了。村里人没有那么讲究,但是刘氏爱干净,一定要洗漱过后才能上床睡觉。
家里凌子河和凌宸经常不在家,所以活计都压在刘氏一个人身上,二姐凌薇也能帮忙分担一点。现在是夏天,中午外面太阳很大,刘氏就用木盆装水。在大中午太阳最烈的时候,放到日头下暴晒,水晒完可暖和了。晚上用来烧饭,洗漱。还不用烧水,省了不少柴火呢。
凌语最喜欢太阳下晒的水了,感觉有阳光的味道。
“二姐,你看外面是不是要下雨了啊,外面的东西收好了吗?会不会被淋湿啊。”
只从穿越到古代来,凌语每天都有很多操心不完的事,简直都快要比刘氏还累了。最重要的是她要想她的赚钱大计。
爹爹凌子河和大哥凌宸只在家待了两天,就又要去镇上了。凌语从穿越到现在还没有去过镇上,她央求娘亲刘氏过几天带她去镇上看看,她需要去镇上买点东西。
第6章 山上
凌语前几天想到可以做胭脂,然后卖给镇上的人。凌语在现代待的就是化妆品公司,所以她对各种化妆品都很熟悉。凌语曾经为了彻底了解公司的主打产品,还去过生产线和原料基地,研究过产品是怎么制造出来的。
凌语现代的姐姐是个中医,所以凌语很了解各种药材的作用还有副作用。虽然她没有姐姐那么厉害,但只要不是疑难杂症她都可以治疗也算是个小神医了。除了姐姐没人知道她会医术,因为她把一身的本事都用到了研究祛疤药上。
当年是姐姐和父母一起出车祸的,父母拼死保护了姐姐,姐姐虽然活了下来,但是一张脸被大火毁了一半。因为这个疤痕,姐姐已经三十几岁了,还没有嫁出去。凌语一直在研究药物想要祛除姐姐脸上的疤痕。
在凌语死前凌语已经研究出来了这种药膏,就是想赶紧回家送给姐姐。那天是凌语的生日,姐姐催她回家,一点是给她准备生日礼物,可惜她已经看不到了。
所以做胭脂对凌语来说就是小菜一碟。这里是古代,没有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,只能纯手工了。不过手工的更好,没有那种冰冷的机械感。
现在主要任务是让刘氏带她去镇上买材料啊。她再会做,没有材料也是白搭啊。不知道家里的钱够不够卖,应该也不会很贵吧。
家里的油盐酱醋都快吃完了,所以刘氏过几天要去镇上采买。
“娘,我到现在都没有去过镇上呢,你就带我去看看吧。娘,带我去嘛。”凌语对着刘氏撒娇,本来就觉得愧对女儿,女儿长这么大都没去过镇上。凌语这么一撒娇,刘氏就测地没辙了,答应带凌语去镇上。
凌语在家闲着没事做,因为受了伤,二姐凌薇和娘亲刘氏什么都不让她做,凌语在家快闲的发霉了。她想到自家后面就是后山了,山上肯定有很多药材,镇上的药材铺肯定会收的吧。所以凌语要去采药,可是娘亲刘氏应该不会再让她自己去后山上了,她要带上一个人一起去,还要让刘氏放心。
最让刘氏放心的,肯定非二姐凌薇莫属了,只要说服凌薇,再让她去跟刘氏说,刘氏肯定会同意的。
其实凌语也可以自己偷偷上山的,但是刘氏发现她不见了肯定会担心的,她不能让刘氏在为她担心了。
“二姐,二姐,我想出去玩。”凌语跑到正在喂鸡的凌薇旁边说道,“出去玩啊,你去吧,但是不要跑太远,走路小心点。”凌薇一边喂鸡一边回答。
凌语小心地说着“可是我想去后山上。”凌语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凌薇脸上的神情,果然听到凌语说要去后山,凌薇很惊讶,不过她还是说了“后山你不可以去,上次从山上滚下来,昏迷了那么久,已经把全家人都吓坏了。”
凌语就知道二姐不会允许,所以她接着劝到,“二姐~我又没说我要一个人去余华东。你陪我去嘛,二姐......”凌薇最无法抵抗凌语的撒娇了,只要凌语一撒娇她什么都会同意,等她反应过来已经同意了。
“噢耶,二姐同意陪我去喽,二姐你不可以耍赖哦,不然我就再也不理你了。”凌语兴奋地直跳。
“二姐,你快点去跟娘说,我们把小弟也带上吧,他一直都一个人在后院捉虫子,怪无聊的呢。”凌语兴奋过后就直催着凌薇去跟刘氏说。
凌薇无奈地看着兴奋地妹妹,摇了摇头就去跟刘氏报告了。凌语跑到后院去叫小弟凌洛,凌洛还在菜地里捉虫子呢。听到可以去后山也格外的开心,跟着凌语一起蹦蹦跳跳的。
凌薇跟刘氏说完后就带着弟弟妹妹一起往后山去了。凌语为了要摘药材,还特地背了一个箩筐,凌薇还很奇怪她要做什么呢。
才到山脚下,凌语就发现了很多金银花,她赶紧招呼凌薇和凌洛一起摘。凌薇不知道小妹在这个要干嘛,问到“小妹,你摘这个干吗,这个又没有用。”
“二姐,这个用处可多啦,我听村口的那个王大爷说的。这个晒干了可以泡茶喝,还可以卖给药材铺子,可有用了”凌语回答道。
“是吗?那我们赶紧多摘点啊。”说着凌薇便蹲下身子快速的摘了起来,“二姐你慢点,别把它摘坏了,坏了就不值钱了,根也要留着的。”看到凌薇囫囵吞枣的摘着,凌语赶紧提醒她,也跟小弟交代了一下。
第7章 发现野山参(1)
姐弟三人一路摘着,一路继续往山里走,路上凌语还发现了好多其他药材,最后快要没路的时候凌语居然发现了一颗野山参。凌语被吓了一跳,一颗野山参可是很名贵的,如果卖了家里就再也不用担心没钱了。
可凌语是学医的,所以她能明白大夫对名贵药材的向往,一想到要把这颗野山参卖掉,凌语心中就十分不甘。人参对于现代的她来说并不稀奇,她也并不在意。可是对于此事在古代的她来说,人参确实极好的东西,可遇而不可求。更何况还是野山参。
野山参本来就少,千金难求,在现代凌语也只有在书上才见过。现在老天好不容易给了她一个机会,她不想错过。这可是可以为家里换来大把银子的机会啊,可以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了,不用再每天苦哈哈的了。
凌语把野山参装进箩筐里,然后赶紧拉着二姐凌薇和小弟凌洛跑回家了。凌薇被凌语搞得一头雾水,要上山的是凌语,结果急吼吼要下山的还是她。但是被凌语拉着她也只能跟着她跑,再扶着小弟。
凌语拉着凌薇、凌洛一口气跑回了家,凌语还顺手把门也给关了。然后把正在烧饭的刘氏叫了出来,“娘,我在山上挖到了一颗野山参,可值钱了,可以买好几百两银子呢。”
刘氏听到凌语这么说愣住了,连忙问道:“这是谁跟你说的,这个真的值钱?”
“娘,是村口的王大爷说的,他还给我花过样子呢,肯定是的。”凌语气喘吁吁地回答着。
听到女儿这么说刘氏就放心了,村口的王大爷可是村里最有学问的,女儿最喜欢去听他讲故事了。就是可惜了,去年已经去世了。
想完这个刘氏才突然反应过来,女儿说这个可以卖好几百两银子呢。刘氏都吓傻了,旁边的二姐凌薇也被自家小妹的话给惊呆了,知道这个可以卖钱,也没想到可以买这么多啊。
等她们惊讶完了,就开始讨论应该怎么买了。
“娘,这些卖到镇子上可惜了,应该去县里。”
“是啊,娘,咱镇上药材铺子我听说许记还不错。”
凌语也跟着附和,这颗野山参去县里找个有信誉老字号药材铺子,价钱也能高不少。
“这个啊,还得
问问你爹的意思,娘一个妇道人家也不好自己去。”
眼瞅着中秋,趁着之前卖了野山参,自家能捞一笔,也能多多孝顺点老人,最后刘氏决定吃完饭就去镇上找爹商量。
吃完了饭,刘氏换了身衣服,又安排了一番,把凌薇和小弟凌洛叫到面前,说了一堆大道理,意思就是家里发现野山参的事,对外必须要封口,不然被村里人知道,要是有那么些起坏心思的,容易出事。
凌薇也不是七八岁的小孩了,对刘氏的话很认同,平常都是刘氏带着两姐妹在家,再加上个小娃凌洛。万一真出点什么事,都没有反抗能力。
小弟凌洛不懂什么事野山参,但是也知道这个能换银钱,他懂事的很,知道刘氏不让说,就捂着小嘴,其实这小娃平时也不出去在村里淘,也没机会和谁说不是。
因为之前答应凌语要带她去镇上,而且野山参也是她挖到的,所以刘氏准备带着凌语一起去,凌语很兴奋。她还把早上挖到的药材全部带上了,没有时间晒干了,就直接卖吧。
等卖了这些药材和野山参,她的胭脂材料也就有本钱买了,不能在家坐吃山空啊。
“娘去镇上了,你俩在家里小心些。”
“娘,你和小妹别担心,小弟听话着呢。”凌薇回道。
凌薇站在门口,冲着刘氏和小妹凌语摆摆手,估摸这个时辰也不会有人来,就关上院门。
刘氏原来准备走去镇上,现在还要带着凌语一起。刘氏怕凌语身体受不了,走不到镇上,就向隔壁的九斤家借了牛车。
九斤是隔壁周大婶的独子,因为出生时足有九斤重,所以得名九斤,如今已满十三岁了,生的又高又壮,为人憨厚正直,是个难得的好后生。
九斤喜欢自家二姐,每次看到二姐都在那里傻傻地笑着,而且周大娘还不嫌弃自家的穷,对她们姐妹可好了。可是看二姐的样子好像对九斤没有什么感觉。
小时候,因为两家住的近,周大娘和娘亲刘氏又交好,九斤常到凌家找凌薇玩儿。那时,周大娘便常常开玩笑,要让凌薇给九斤做媳妇儿,凌薇年幼不懂,傻傻的也不晓得该说什么。但九斤每听起此事,都会笑得合不拢嘴,憨憨的说:“成!”
第8章 发现野山参(2)
后来,九斤和二姐凌薇渐渐都大了,懂得男女避嫌,两人见面的次数也少了。但每次打猎回来,九斤都会把打到的猎物匀出一些,让母亲送到凌家。
刘氏让凌语坐在牛车上,她来赶牛车。凌语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了好多.
“娘,等野山参换了银子,我们家也要买一辆牛车,不然就要一直跟九斤哥家借了”
“娘,等换了银子,我们要买几匹布,帮爹爹,大哥,二姐,小弟,做衣裳,他们的衣服上都快不能穿了”
“娘,我们还要买点吃的,二姐和小弟还在家等着呢”
.......
刘氏听到女儿的念叨感到很心酸,女儿说了这么多,都是要帮家里人的,一点都没有提到她自己。女儿这么小就这么懂事了,都是家里穷闹的,现在好了,等换了钱一定要把女儿好好补补。女儿现在这样一点都不像一个八岁的女娃,跟五岁的差不多。
听着凌语的唠叨,一路也不觉得无聊,牛车慢慢悠悠的到了爹爹在镇上的屋子面前。爹爹还在大户人家里做活还没回来,刘氏就带着凌语进了屋子,把屋子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,还把凌子河和凌宸换下来的衣服都给洗了。
做完这些事就到了晚饭时间,刘氏又忙着烧晚饭,叫来凌语给了她几文钱,“宝贝,去门外看看有没有卖馒头的。买几个给你爹爹和大哥吃。”
“暧,我知道了。”凌语拿了铜板去了门口,看了一圈才发现一个卖馒头的老伯。
“老伯伯,我要买馒头。”
“好嘞,小姑娘要买几个啊?”老伯伯笑眯眯地问到。
“四个”凌语乖巧的回答道。
听到了凌语的回答,老伯立刻打开了箩筐,从里面拿出来四个白嫩嫩的馒头,用油纸包包好。御兽修仙录“小姑娘拿好了,小心烫。”
“嗯嗯,谢谢伯伯。”凌语把两个铜板递给老伯,结果油纸包转身就要回家。
结果没注意身后有人,一头撞了上去,“啊...”这人身上是什么做的啊,怎么这么硬啊,凌语一边揉着额头着,一边抬头看。
她一下愣住了,只见那人身着蓝衣,看年龄也就十二三岁,身姿挺拔如苍松,面部的轮廓很深,棱角分明,高挺的鼻,剑眉下一双如寒星一般深邃的双眸,正看着她。这人可比现代那些人造美女,帅哥好看多了,而且是纯天然的,不是人造的。
“你没事吧?”那人问了一句,看凌语盯着他没回答,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。“小姑娘,你有没有事?”
凌语这才反应过来,自己盯着人家看的时间太长了。她也不是什么真正的小孩,所以倒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情绪。发现人家在等她的回答,急忙回了一句,“我没事,你可以走了。”说完就走掉了。
那人听到凌语这么说呆了一下,玩味地看着凌语的背影,这个小丫头挺有趣的。第一次有人敢让他走,还是个小丫头,有点意思。
等到凌语走没影了,夜墨阳才转身走掉。
凌语回到小院的时候,爹爹和大哥已经回来了,娘亲的饭也已经烧好了,都在等她回来。看她这么久没回,还以为她迷路了呢,正准备出去找呢。
“爹爹,我这不回来了嘛,我只是第一次来镇上看着有点新鲜,就多看了一会。”凌语赶紧对着爹爹撒娇,自己又让爹爹担心了啊。
“都怪那个人,没事站她后面干嘛,长那么好看干嘛,害得她尽然看呆了,第一次在一个男人面前那么丢脸,虽然她只能算一个男孩,但他的性别也是公的。”凌语对着夜墨阳可是怨念满满啊。
“爹爹,我饿了,我们赶紧吃饭吧。”“小馋鬼,知道饿了,还在外面呆那么久。”爹爹说着还刮了她一下鼻子,凌语皱了皱鼻子,在那里嘿嘿的傻笑。
“好了,好了。宝贝饿了,快点吃饭吧。”刘氏看到凌语一直在傻笑,无奈地摇了摇头,让他们赶紧吃饭,吃完饭还有事情要说呢。
凌语想到还有野山参要买呢,就赶紧催着爹爹和大哥去吃饭,看娘亲这样就知道还没跟爹爹说呢,不然爹爹是不会这么安心地在这里吃饭的。为了让他们安心地吃个饭,她一定要忍到吃完饭再说,嘿嘿嘿...
吃完晚饭,凌语催着刘氏把野山参拿出来,刘氏进了屋子把箩筐拎了出来。凌子河和凌宸看着凌语、刘氏的举动还是一头雾水,搞不懂她们想要干什么。
第9章 卖野山参(1)
直到刘氏从箩筐里拿出了野山参,“野山参!”凌子河和凌宸异口同声的叫了出来。把刘氏吓了一跳,凌语很奇怪,凌子河和凌宸都是乡下人,怎么会认识这个呢?
“这个从哪来的?”凌子河急忙问到。
“爹爹,这个是我和二姐去山上玩发现的哦。”凌语很骄傲的说。“爹爹,你怎么会认识这个?娘都不认识呢,还是我告诉她的呢。”
“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这个,”凌子河感叹道,“在我小的时候,村里就有户人家上山采药,发现了一颗野山参。他们把野山参给卖了,做了点生意,然后慢慢发家了。就离开了村子,听说去了江南,现在都成了大户人家了。”
“爹爹,我们家也一定可以富裕起来的。”凌语安慰着凌子河。“我可是小福星啊!”
“嗯,我们家宝贝可是个福星,爹爹等着宝贝带着家里富裕起来。”凌子河抱着凌语说道。
凌语心里明白凌子河只是在安慰她。凌语在心里暗暗打气,我一定要带着家里一起富裕起来,肯定会的,我可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,才不会被这么点困难打败呢。
“爹爹,快点去睡觉,明天我们也去把野山参卖了,然后给二姐和小弟买点吃的。(*^__^*)嘻嘻……”凌语推着凌子河去房间里,“好好,爹爹这就去睡觉。”
第二天一大早,凌语就醒来了,然后去爹娘的房间叫凌子河和刘氏起床,这可是她挖到的,所以格外有动力。
“我们家宝贝怎么这么早就起床啦,以前不都是要谁到日上三竿,还不愿意起的吗?”凌子河知道凌语为何起这么早,但就是故意对她打趣道。
“爹爹~”凌语不好意思地,躲到了大哥凌宸身后,不愿意出来。
“宝贝害羞了,好啦。爹爹不逗你了,咱们快点去吃早饭吧,吃完就去买野山参喽”凌子河看着女儿害羞的小魔鱼,无声地笑了笑。
凌语觉得自己书到了古代之后,就越来越像小孩子了。以前不管别人,怎么逗她,她都不会脸红一下,简直是脸皮比城墙还厚。现在居然知道害羞了,有进步。
快速地吃完早饭,一家人就背着箩筐出门了。“爹爹,我们去许记药材铺子吧,
我听说他家的药材价格最公正了。”
“我们听宝贝的,先去许记看看。”凌子河拍板决定先去许记铺子。
一路说笑一家人就走到了许记药铺,凌子河拎着箩筐就进去了。药铺不小,甚至可以说规模不错。
凌语进来的时候,就见四五个伙计正在忙着给病人抓药称药,旁还有两位坐堂大夫正抚须为病人号脉写方子。
直到闲下来,才有一个莫约十六七岁的小伙计看到他们进来了,忙笑着打招呼:“大爷里面请。”
凌语跟在凌子河后面走着,还不待小伙计询问看病还是抓药,凌子河就问道:“小哥儿,你们掌柜的在吗?我这有些药草,不知小哥药铺里收不收?”
说着,凌子河就把箩筐里的其他药草递给他看。
“大爷是来卖药草的?”小伙计明白过来了,看了下凌子河的药草,轻咦了声,看着她道:“难道大爷懂药?”
这些药草虽然不罕见,可是知道能用在一起,熬成汤药治咳嗽的人却不多。金银花也是对咳嗽有好处的。
不错,凌子河带来的这些药草,就是一副药。凌语当初摘的时候就是按照一副药来采摘的,只是还没来得及晒干。
“这幅药我们收,只是这写药材都很常见,所以价钱不高,只能给您二十文钱。这些金银花就给您三文钱一斤,一共是十斤,三十文。合起来就是五十文钱。不知大爷卖不卖?”小伙计看完药草说道。
“买,但我这还有一颗野山参,你们这里收不收?”凌子河问到。
小伙计一听完赶紧说:“收啊,怎么不收。不过这个我做不了主,您稍等一会,我去叫掌柜的。”
小伙计能进去了约莫有一刻钟左右,就出来了,“大爷,我们掌柜的请您进去谈话。”
跟着伙计进入了里间,掌柜的正坐在桌边喝茶。看到他们进来,就迎了上来,“听说,大爷要买一颗野山参。这也山上可是千金难求啊!冒昧的问一下,能否告诉鄙人,是从哪里得来的呢?”
“得到这野山参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,小女顽皮,在村子后山上玩耍时无意间发现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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